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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建住宅停车位需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佛山新建住宅停车位需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6-20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通知对于新建项目的充电设施配置提出三点要求:



1.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2.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类项目配建的停车场、停车库,按不低于总停车位的 20% 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口。



3.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按照不低于 30% 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



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方面,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佛山新建住宅停车位需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概要描述】通知对于新建项目的充电设施配置提出三点要求:



1.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2.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类项目配建的停车场、停车库,按不低于总停车位的 20% 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口。



3.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按照不低于 30% 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



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方面,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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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项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对于新建项目的充电设施配置提出三点要求:

 

1.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2.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类项目配建的停车场、停车库,按不低于总停车位的 20% 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口。

 

3.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按照不低于 30% 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

 

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方面,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审图,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设计的项目,不予审查通过。建设项目完工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部门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不得办理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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