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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征求意见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征求意见

  • 分类:行业政策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3-25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意见



 

为构建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助力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按照工作安排,我委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1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3月18日18:00前实名反馈。



 

联系人:钟欣,023-63897144;电子邮件:305442061@qq.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3001室)。
 

附件:

1.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

2.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起草说明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

 

以超充、车网互动为发展方向的便捷充电网络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重庆市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2-2030年)》(渝府发〔2022〕38号)等文件精神,构建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助力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系统观念,从社会整体效益的高度进行统筹谋划。营造良好环境和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建立系统化市场推进机制。

 

智能便捷,适度超前。中心城区公共快充站新建站均应具备超充能力,现有站逐步改造成为超充站,形成“1公里超充圈”。应建尽建,适度超前布局超充桩建设,满足多样化快速充电需求。

 

数智赋能,强化支撑。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统筹推进,强化电网建设,超充站所在区域配电网承载力合理充裕,感知力精准灵敏,有力支撑大规模、大功率充电负荷接入。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实现新能源汽车与超充网络相互协同、与电网融合互动,建成布局均衡、充电便捷、智能高效、机制完备、技术先进的便捷超充生态,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

 

全市建成超充站2000座以上,其中中心城区1300座以上,主城新区(包含万州区)、两群地区500座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170座以上;建成超充桩400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

 

到2025年,按照“智能便捷、适度超前”的建设原则,中心城区实现超充基础设施密集布点,建成超充站1300座以上;主城新区及万州区实现超充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和场景全覆盖,建成超充站430座以上;两群地区实现基本覆盖,建成超充站100座以上;高速公路实现超充基础设施全覆盖,建成超充站170座以上。全市建成超充站2000座以上,建成超充桩4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国网市电力公司,市高速集团)

 

(二)合理选址布点。

 

在公共停车场、商业聚集区、加油加气站、轨道交通设施、广场和绿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边角地、公交枢纽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景,加快推进超充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考虑各区县发展情况、人口规模、交通强度、超充车型推广、站点服务半径等因素,借鉴加油加气站布局进行科学预测,加速构建便捷超充生态,助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及新能源汽车下乡。(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国网市电力公司,市高速集团)

 

(三)加快先进技术应用。

 

支持超充站建设单枪功率480kW以上的液冷超充。鼓励将超充和V2G纳入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充储一体化站应按照不低于配变容量的10%、时长不低于1小时、容量不小于200千瓦时的规模配置储能设备,全市新建超充站中充储一体化站占比不低于30%。(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市地产集团,绿色能源公司,有关企业)

 

(四)优化建设时序。

 

综合考虑超充需求旺盛、土地资源成熟、电力保障充裕等因素,结合2024-2025年期间各区县超充站规模,优化建设时序。2024年建成900座以上超充站,其中中心城区建成600座以上超充站,主城新区及万州区建成180座以上超充站,两群地区建成40座以上超充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85以上座超充站。2024-2025年各区县超充站分年度建设情况如下表所示。(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高速集团,国网市电力公司)

 





  2024-2025年各区县超充站分年度建设情况表




区域


建设超快充站


2024年建站数量


2024年完成比例


2025年建站数量


2025年完成比例




中心城区


渝中区


26


12


46.15%


14


53.85%




大渡口区


79


36


45.57%


43


54.43%




江北区


67


30


44.78%


37


55.22%




沙坪坝区


127


57


44.88%


70


55.12%




九龙坡区


112


50


44.64%


62


55.36%




南岸区


127


57


44.88%


70


55.12%




北碚区


126


56


44.44%


70


55.56%




渝北区


124


55


44.35%


69


55.65%




巴南区


147


66


44.90%


81


55.10%




两江新区


303


135


44.55%


168


55.45%




高新区


102


46


45.10%


56


54.90%




中心城区小计


1340


600


44.78%


740


55.22%




主城新区及万州区


万州区


47


19


40.43%


28


59.57%




涪陵区


48


19


39.58%


29


60.42%




长寿区


28


13


46.43%


15


53.57%




江津区


43


18


41.86%


25


58.14%




合川区


25


10


40.00%


15


60.00%




永川区


37


17


45.95%


20


54.05%




南川区


30


13


43.33%


17


56.67%




綦江区


22


10


45.45%


12


54.55%




大足区


34


14


41.18%


20


58.82%




璧山区


38


15


39.47%


23


60.53%




铜梁区


30


12


40.00%


18


60.00%




潼南区


16


7


43.75%


9


56.25%




荣昌区


20


8


40.00%


12


60.00%




万盛经开区


12


5


41.67%


7


58.33%




主城新区及万州区小计


430


180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征求意见

【概要描述】


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意见



 

为构建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助力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按照工作安排,我委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1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3月18日18:00前实名反馈。



 

联系人:钟欣,023-63897144;电子邮件:305442061@qq.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3001室)。
 

附件:

1.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

2.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起草说明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

 

以超充、车网互动为发展方向的便捷充电网络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重庆市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2-2030年)》(渝府发〔2022〕38号)等文件精神,构建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助力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系统观念,从社会整体效益的高度进行统筹谋划。营造良好环境和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建立系统化市场推进机制。

 

智能便捷,适度超前。中心城区公共快充站新建站均应具备超充能力,现有站逐步改造成为超充站,形成“1公里超充圈”。应建尽建,适度超前布局超充桩建设,满足多样化快速充电需求。

 

数智赋能,强化支撑。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统筹推进,强化电网建设,超充站所在区域配电网承载力合理充裕,感知力精准灵敏,有力支撑大规模、大功率充电负荷接入。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实现新能源汽车与超充网络相互协同、与电网融合互动,建成布局均衡、充电便捷、智能高效、机制完备、技术先进的便捷超充生态,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

 

全市建成超充站2000座以上,其中中心城区1300座以上,主城新区(包含万州区)、两群地区500座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170座以上;建成超充桩400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

 

到2025年,按照“智能便捷、适度超前”的建设原则,中心城区实现超充基础设施密集布点,建成超充站1300座以上;主城新区及万州区实现超充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和场景全覆盖,建成超充站430座以上;两群地区实现基本覆盖,建成超充站100座以上;高速公路实现超充基础设施全覆盖,建成超充站170座以上。全市建成超充站2000座以上,建成超充桩4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国网市电力公司,市高速集团)

 

(二)合理选址布点。

 

在公共停车场、商业聚集区、加油加气站、轨道交通设施、广场和绿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边角地、公交枢纽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景,加快推进超充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考虑各区县发展情况、人口规模、交通强度、超充车型推广、站点服务半径等因素,借鉴加油加气站布局进行科学预测,加速构建便捷超充生态,助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及新能源汽车下乡。(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国网市电力公司,市高速集团)

 

(三)加快先进技术应用。

 

支持超充站建设单枪功率480kW以上的液冷超充。鼓励将超充和V2G纳入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充储一体化站应按照不低于配变容量的10%、时长不低于1小时、容量不小于200千瓦时的规模配置储能设备,全市新建超充站中充储一体化站占比不低于30%。(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市地产集团,绿色能源公司,有关企业)

 

(四)优化建设时序。

 

综合考虑超充需求旺盛、土地资源成熟、电力保障充裕等因素,结合2024-2025年期间各区县超充站规模,优化建设时序。2024年建成900座以上超充站,其中中心城区建成600座以上超充站,主城新区及万州区建成180座以上超充站,两群地区建成40座以上超充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85以上座超充站。2024-2025年各区县超充站分年度建设情况如下表所示。(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高速集团,国网市电力公司)

 





  2024-2025年各区县超充站分年度建设情况表




区域


建设超快充站


2024年建站数量


2024年完成比例


2025年建站数量


2025年完成比例




中心城区


渝中区


26


12


46.15%


14


53.85%




大渡口区


79


36


45.57%


43


54.43%




江北区


67


30


44.78%


37


55.22%




沙坪坝区


127


57


44.88%


70


55.12%




九龙坡区


112


50


44.64%


62


55.36%




南岸区


127


57


44.88%


70


55.12%




北碚区


126


56


44.44%


70


55.56%




渝北区


124


55


44.35%


69


55.65%




巴南区


147


66


44.90%


81


55.10%




两江新区


303


135


44.55%


168


55.45%




高新区


102


46


45.10%


56


54.90%




中心城区小计


1340


600


44.78%


740


55.22%




主城新区及万州区


万州区


47


19


40.43%


28


59.57%




涪陵区


48


19


39.58%


29


60.42%




长寿区


28


13


46.43%


15


53.57%




江津区


43


18


41.86%


25


58.14%




合川区


25


10


40.00%


15


60.00%




永川区


37


17


45.95%


20


54.05%




南川区


30


13


43.33%


17


56.67%




綦江区


22


10


45.45%


12


54.55%




大足区


34


14


41.18%


20


58.82%




璧山区


38


15


39.47%


23


60.53%




铜梁区


30


12


40.00%


18


60.00%




潼南区


16


7


43.75%


9


56.25%




荣昌区


20


8


40.00%


12


60.00%




万盛经开区


12


5


41.67%


7


58.33%




主城新区及万州区小计


430


180

  • 分类:行业政策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3-25
  •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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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意见

 

为构建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助力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按照工作安排,我委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1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3月18日18:00前实名反馈。

 

联系人:钟欣,023-63897144;电子邮件:305442061@qq.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3001室)。

 

附件:

1.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

2.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起草说明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

 

以超充、车网互动为发展方向的便捷充电网络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重庆市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2-2030年)》(渝府发〔2022〕38号)等文件精神,构建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助力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系统观念,从社会整体效益的高度进行统筹谋划。营造良好环境和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建立系统化市场推进机制。

 

智能便捷,适度超前。中心城区公共快充站新建站均应具备超充能力,现有站逐步改造成为超充站,形成“1公里超充圈”。应建尽建,适度超前布局超充桩建设,满足多样化快速充电需求。

 

数智赋能,强化支撑。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统筹推进,强化电网建设,超充站所在区域配电网承载力合理充裕,感知力精准灵敏,有力支撑大规模、大功率充电负荷接入。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实现新能源汽车与超充网络相互协同、与电网融合互动,建成布局均衡、充电便捷、智能高效、机制完备、技术先进的便捷超充生态,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

 

全市建成超充站2000座以上,其中中心城区1300座以上,主城新区(包含万州区)、两群地区500座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170座以上;建成超充桩400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

 

到2025年,按照“智能便捷、适度超前”的建设原则,中心城区实现超充基础设施密集布点,建成超充站1300座以上;主城新区及万州区实现超充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和场景全覆盖,建成超充站430座以上;两群地区实现基本覆盖,建成超充站100座以上;高速公路实现超充基础设施全覆盖,建成超充站170座以上。全市建成超充站2000座以上,建成超充桩4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国网市电力公司,市高速集团)

 

(二)合理选址布点。

 

在公共停车场、商业聚集区、加油加气站、轨道交通设施、广场和绿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边角地、公交枢纽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景,加快推进超充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考虑各区县发展情况、人口规模、交通强度、超充车型推广、站点服务半径等因素,借鉴加油加气站布局进行科学预测,加速构建便捷超充生态,助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及新能源汽车下乡。(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国网市电力公司,市高速集团)

 

(三)加快先进技术应用。

 

支持超充站建设单枪功率480kW以上的液冷超充。鼓励将超充和V2G纳入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充储一体化站应按照不低于配变容量的10%、时长不低于1小时、容量不小于200千瓦时的规模配置储能设备,全市新建超充站中充储一体化站占比不低于30%。(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市地产集团,绿色能源公司,有关企业)

 

(四)优化建设时序。

 

综合考虑超充需求旺盛、土地资源成熟、电力保障充裕等因素,结合2024-2025年期间各区县超充站规模,优化建设时序。2024年建成900座以上超充站,其中中心城区建成600座以上超充站,主城新区及万州区建成180座以上超充站,两群地区建成40座以上超充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85以上座超充站。2024-2025年各区县超充站分年度建设情况如下表所示。(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高速集团,国网市电力公司)

 

  2024-2025年各区县超充站分年度建设情况表

区域

建设超快充站

2024年建站数量

2024年完成比例

2025年建站数量

2025年完成比例

中心城区

渝中区

26

12

46.15%

14

53.85%

大渡口区

79

36

45.57%

43

54.43%

江北区

67

30

44.78%

37

55.22%

沙坪坝区

127

57

44.88%

70

55.12%

九龙坡区

112

50

44.64%

62

55.36%

南岸区

127

57

44.88%

70

55.12%

北碚区

126

56

44.44%

70

55.56%

渝北区

124

55

44.35%

69

55.65%

巴南区

147

66

44.90%

81

55.10%

两江新区

303

135

44.55%

168

55.45%

高新区

102

46

45.10%

56

54.90%

中心城区小计

1340

600

44.78%

740

55.22%

主城新区及万州区

万州区

47

19

40.43%

28

59.57%

涪陵区

48

19

39.58%

29

60.42%

长寿区

28

13

46.43%

15

53.57%

江津区

43

18

41.86%

25

58.14%

合川区

25

10

40.00%

15

60.00%

永川区

37

17

45.95%

20

54.05%

南川区

30

13

43.33%

17

56.67%

綦江区

22

10

45.45%

12

54.55%

大足区

34

14

41.18%

20

58.82%

璧山区

38

15

39.47%

23

60.53%

铜梁区

30

12

40.00%

18

60.00%

潼南区

16

7

43.75%

9

56.25%

荣昌区

20

8

40.00%

12

60.00%

万盛经开区

12

5

41.67%

7

58.33%

主城新区及万州区小计

430

180

41.86%

250

58.14%

渝东北三峡库区域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

开州区

8

3

37.50%

5

62.50%

梁平区

8

3

37.50%

5

62.50%

城口县

2

1

50.00%

1

50.00%

丰都县

6

2

33.33%

4

66.67%

垫江县

8

4

50.00%

4

50.00%

忠县

6

2

33.33%

4

66.67%

云阳县

7

3

42.86%

4

57.14%

奉节县

7

3

42.86%

4

57.14%

巫山县

5

2

40.00%

3

60.00%

巫溪县

6

2

33.33%

4

66.67%

黔江区

10

4

40.00%

6

60.00%

武隆区

7

3

42.86%

4

57.14%

石柱县

5

2

40.00%

3

60.00%

秀山县

5

2

40.00%

3

60.00%

酉阳县

5

2

40.00%

3

60.00%

彭水县

5

2

40.00%

3

60.00%

两群地区小计

100

40

40.00%

60

60.00%

高速公路

170

85

50.00%

85

50.00%

总计

2040

905

44.36%

1135

55.64%

 

 

(五)推动成渝经济圈“电走廊”建设。

 

持续推进成渝经济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构建成渝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补能走廊,全面覆盖沿途城市城区、大型乡镇、旅游区、服务区,做到建设标准统一、数据互联互通、资源互利共享。聚焦成渝主要高速公路,形成适度超前、超充为主的高速公路电力补给服务网络,有效保障两地新能源汽车跨省出行充电需求。(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高速集团,绿色能源公司,国网市电力公司)

 

(六)建设完善数字捷充平台

 

依托市级车桩监测平台,加快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建设, 纳入“数字重庆”项目,引导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全量接入,实现捷充平台“一键找桩”,便于市民体验更智能的充电服务。升级车、桩档案溯源及充电负荷监测、预测等功能,采用大数据分析及可视化手段,实现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数字化管理。融合第三方车桩企业运营平台,支撑虚拟电厂聚合充换电设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现全市充放电负荷"可观、可测、可控"。2025年,建成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实现超充、V2G、智能有序等充电负荷实时监测管理。(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国网市电力公司,市地产集团,绿色能源公司)

 

(七)强化电网企业支撑保障能力。

 

开展超充站大功率充电负荷特性对区域供电系统影响研究,分层分级评估超充站电网接入能力,编制电网支持超充站接入细则,强化配网供电紧张区域的预警及应对。持续推动配电网规划与超充站布局规划融合衔接,适当超前建设配套电力设施,全力满足超充站用电需求。依托现代智慧配电网建设,全面提高电网配电自动化率,拓展充放电负荷全面感知能力,切实保障电网安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国网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集团)

 

(八)提升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水平

 

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V2G应用模式,在园区、学校、医院、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场地建设V2G充电桩,鼓励公交、公务、租赁、班车、校车、环卫等新购置公共领域车辆配置V2G功能,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V2G双向充放电示范应用。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在电化学储能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电网企业与充电运营商联合打造“源储充放”充电站微电网示范项目,促进分布式电源、车辆放电、储能电量等就地平衡、余电上网。大力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应采用智能设施,按需推动既有充电设施的智能化改造,鼓励充电运营商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放电设施“统建统服”。推动虚拟电厂广泛聚合各类充放电负荷,实现车网良性互动。到2025年底,中心城区累计打造公共领域类V2G示范项目45个(公交V2G示范项目23个),其中2024年中心城区打造公共领域类V2G示范项目22个(公交V2G示范项目11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能源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交通开投集团,有关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成立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推进全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建立专班成员联系区县工作机制,坚持赛马比拼、定期晾晒,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专班将各区县推进情况定期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区县和各市级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超充工作专班,市政府督察室,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二)压实各方责任。

 

市级有关部门要做好建设布局规划,加强对各区县的业务指导,市区协同加快推进全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区县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辖区内超充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进一步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规划自然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三)加大政策支持。

 

设立市级专项奖励资金池,聚焦超充站建设进度、重点项目招引情况等指标,出台全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奖励办法,市级按照“半年评估、全年考核”原则开展评价,根据排名给予区县资金奖励。以上奖励资金纳入市财政对区产业集聚转移支付,用于支持超充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对超充基础设施建设成效较好的区县,授予超充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区县荣誉称号。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补助政策,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各区县制定相应支持政策,给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督察室,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委)

 

(四)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及市场交易机制。

 

对可引导性强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领域充电设施负荷,研究制定与居民生活负荷差异化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充电设施灵活调节潜力。建立健全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需求侧管理以及市场交易机制,优化完善辅助服务机制,探索各类充换电资源参与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以及绿电绿证交易的实施路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五)加强宣传引导。

 

制定全面的宣传推广计划,通过不同的宣传渠道向全社会普及车网互动融合发展的优点及重要性。举办推进车网互动融合发展论坛,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形成有利于车网互动融合发展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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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运城 | 到2025年底充电桩达到13502台以上
近日,运城市人民政府发布《运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公共充电桩数量达到13502台以上,桩车比不低于1:6,能够满足7863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县乡村和市内公路充电桩全覆盖,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到2024年底,运城市建成公共充电桩数量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公共充电桩不低于8839台,能够满足61113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全市经营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覆盖13个县(市、区),公共充电桩全市147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实现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所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10%的比例改造或加装充电桩,公共充电桩总数要达到2500个;实现中心城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充电桩全覆盖;实现39个A级景区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实现一号旅游公路公共充电桩驿站覆盖18个、房车营地覆盖7个,实现充电桩覆盖3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停车区,充电距离小于80公里。高速公路13个服务区快充桩全覆盖。     原文如下:   《运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行动计划(2024-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表2-1 “十四五”各县(市、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     运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为加快推进运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充(换)电服务能力,促进全市电动汽车应用规模持续扩大,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23〕38号)等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运城市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动公共停车场、商业体、居民小区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度超前、互联互通、智能高效、安全可靠的充(换)电服务网络,促进电动汽车进一步推广应用,保障电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是坚持科学布局。加强顶层设计,以区域交通密度、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等为导向,结合全市发展远景规划,统筹布局各乡镇、街道(园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高效开放的充(换)电服务体系。   二是坚持分类推进。遵循快慢互济、分类推进原则,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充(换)电需求,综合考虑有序慢充和应急快充模式,统筹推进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公共和商业停车场以及居民小区等场所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   三是坚持市场主导。坚持政府统筹、市场主导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全方位参与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国有企业打造车、桩、站、运营全产业链,营造公平开放、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是坚持创新引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新材料、新技术、新业态先行先试,加快“光储充换检”一体化示范应用,推动新能源、新智造、新材料、新数字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现代化发展水平。   二、发展目标   2024年底:运城市建成公共充电桩数量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公共充电桩不低于8839台,能够满足61113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实现全市经营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覆盖13个县(市、区),公共充电桩全市147个乡镇(街道)全覆盖。   实现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所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10%的比例改造或加装充电桩,公共充电桩总数要达到2500个。   实现中心城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充电桩全覆盖。   实现39个A级景区公共充电桩全覆盖。   实现一号旅游公路公共充电桩驿站覆盖18个、房车营地覆盖7个,实现充电桩覆盖3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停车区,充电距离小于80公里。高速公路13个服务区快充桩全覆盖。   2025年底:运城市建成公共充电桩数量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6,公共充电桩不低于13502台,能够满足7863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实现县乡村和市内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实现公共充电桩2373个行政村全覆盖,充电距离小于10公里。   实现黄河一号旅游公路29个驿站和15个房车营地公共充电桩全覆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5个停车区和5个检测站充电桩全覆盖,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高速服务区快充桩安装比例不低于小客车停车位的15%。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城乡地区充(换)电网络全覆盖行动   1.城市地区充(换)电网络全覆盖工程。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调节作用,推动城市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发展。按照从城市中心区域到边缘区域,从出租、网约、私人等类型电动汽车流量较大区域到较小区域的原则,逐步提升布点密度。着重补齐城市公共停车场、商业区停车场、交通枢纽、换乘停车场等场所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提升整体建设水平,实现城市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均衡发展。2024年、2025年,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桩车比分别达到1:7、1:6,城市核心区充电距离分别小于3公里、1公里,边缘地区充电距离小于5公里、3公里;各类公共停车场、商业区停车场、交通枢纽、换乘停车场等场所充电桩安装比例达到车位数的15%、25%。(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县乡村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工程。各县(市、区)政府承担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城乡发展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电网规划等相衔接,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进县乡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县(市、区)城区客运站、商场、公园、医院、文体场馆等公共场所以及交通枢纽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站。引导充电运营企业优先在普通国省干道、“四好农村路”周边紧邻乡镇和乡村布设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在乡村群众广场、乡村汽车站、乡镇公共停车场、乡镇办公场所等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集中式经营性公共充电站13个县(市、区)全覆盖,平均每县不少于2座、30台充电桩。公共充电桩147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平均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5台;2373个行政村全覆盖,每村不少于2台,充电距离小于10公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运发投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城镇居住小区充电桩全覆盖工程。新建小区严格落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标准》(DBJ04/T398-2019)中明确的居住类配建标准,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新建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直接建设达到15%,预留100%安装条件的建设标准。对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制定既有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以需求为导向,在现有小区内部或者周边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电网企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同步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到2025年底,实现充电桩全市城镇居住小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住建局、国网运城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单位内部专用桩全覆盖工程。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团体组织等单位示范带头作用,积极落实建设单位内部专用桩,结合单位公务电动汽车配备及职工使用电动车情况,最大限度满足充电需求。公交、客运、环卫等定点定线运行公共服务领域,优先在停靠场站配建充电设施,适时在运行沿线补建充电设施,全面提升充电保障能力。到2025年底,中心城区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桩车比不低于1:2,力争达到1:1。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内部充电桩全覆盖,充电桩安装比例不低于车位数的10%。(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5.旅游景区充电桩全覆盖工程。充分发挥运城文化旅游大市的优势,做优做深文旅融合发展大文章,在各类景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到2024年底,实现公共充电桩39个A级景区全覆盖。到2025年底,国家4A级以上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公共充电桩安装比例不低于车位数的30%,其他A级景区不低于15%,A级(不含)以下景区比例不低于10%。(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市内公路充(换)电网络全覆盖行动   6.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全覆盖工程。依据省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建设规划纲要和工作方案,以驿站、房车营地为布点建设重点,以大功率直流桩为主、小功率直流及交流桩为辅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严格落实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费标准和配套电价政策,大力推进黄河一号旅游公路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全覆盖工程。严格落实省交通厅、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先行试点、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优先选择安排交通流量较大及场地、供电等基础条件较好的服务区和停车区进行试点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国省公路服务区大功率直流桩全覆盖,充电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责任单位:山西公路局运城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高速公路全覆盖工程。结合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按照“桩站先行、以供促需、广泛覆盖、适度超前”的思路,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大功率充电、超级充电、移动充电等先进技术应用,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沿线场区充电站建设,切实降低“高速焦虑”。2024年底,实现高速公路13个服务区大功率直流桩全覆盖并进一步提高快充桩在每个服务区安装比例。2025年底,实现充电桩安装比例不低于小客车停车位的15%。(责任单位:山西交控晋南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充(换)电运营模式创新行动   9.城乡居住小区“统建统服”计划。结合实际制定运城市居住小区“统建统服”实施方案,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小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供电部门等进行用电及施工可行性勘察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出具安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施工建设同意书,不得无理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安装等相关工作,对拒不配合的,按照信用评价相关办法予以信用惩戒。从2024年开始,力争每年
2024-04-24
重庆 | 充电设施布局基本形成“三环十射”高速网络
随着清洁能源的大力推广和应用,重庆充电设施布局基本形成“三环十射”高速充电网络,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建成充电桩约22万个,快充桩约3万个,为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低碳环保作出了贡献。   “三环十射”是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网络布局,“三环十射”高速充电网络布局仅覆盖了全市的主要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还延伸至区县、乡镇等偏远地区,为新能源汽车车主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充电服务。   根据《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 年),到2025年,全市充电站达到6500座以上,换电站达到200座以上,公共充电桩6万个以上,自用充电桩达到18万个以上,公共充电设施实时在线率不低于95%。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起覆盖全市及成渝地区的智能充电服务网络,满足电动汽车消费需求。   重庆一直坚持中长期能源安全保障与绿色低碳转型两手抓,助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扩大天然气消费,加快推进LNG高效利用,2023年新建加注站15个,新开工LNG液化工厂1个,天然气消费146亿立方米、增长10.68%。推进成品油清洁化,按照国家部署推动全面供应国六B汽柴油,成品油消费955万吨、增长22.3%。   重庆还持续挖掘市内清洁能源供应潜力,启动了“风光倍增计划”。截至2023年底,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1257万千瓦,占全市发电总装机的39.9%,年发电量303.9亿千瓦时,占市内发电总量的26.2%。   同时,持续加大市外清洁能源引入,开工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加快推进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2023年外电入渝通道能力达830万千瓦,外电入渝量达293亿千瓦时,其中绿电236.1亿千瓦时。联合四川省加快实施《推动川渝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协同行动方案》,推进川渝天然气千亿立方米产能基地建设。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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